- 专业、团结、高效、创新
- 面向客户,近在咫尺!
- 立足前沿,拓展与世界同步的通道!
- 管理培训,快速提高知识/技能/态度!
- 成为最佳客户体验的管理顾问公司!
- 厂房的安全疏散
时间:2019-06-21 作者: 查看:573次
1、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厂房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3、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
4、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5、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计算确定。但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6、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Copyright (c) 2002 GREEM CONSULTING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留仙三路6号鸿威工业区C栋5楼
电话:0755-33682286 传真号码:0755-33682280 电子邮件:sz@greemco.com
深圳市冠智达实业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号:
粤ICP备16103137号-1